事件摘要:2月5日,甘肃甘南某建筑工地内,有人爬上塔吊准备跳下。合作公安发布通报:当事人系该建筑工地一名包工头,爬上50米高的塔吊臂威胁工地负责人并向党委政府施压恶意索要工程款。经过长达4个小时的教育劝解,该男子从塔吊上爬了下来。该男子的行为触犯了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相关规定,被合作市公安局依法以扰乱社会治安秩序处以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。
实话实说,包工头行政拘留10天,依法来看,确实没毛病。
但我更关心的是,为什么工程款有没有结算到?
拖欠工程款的相关人员有没有受到相信的处罚?若是工程款依然没有结到、相关工地责任人等没有受到应有的处罚,这个包工头这10天拘的就太不划算了。若是轻松便能结到工程款,谁会这么做?如果是光拘不把事情解决,这个涉及的就不仅仅是钱的问题了,而是更多农民工的工资、货款问题了,会引发新的社会矛盾了。如果是滋生出仇视社会的人,再发生其他的事件,就再怎么追责也于事无补了。
如果能正常手续、顺利的结算到工程款,临近年底,谁又愿意干出这样的事情。
解决社会矛盾、顺畅民意,要多做一些追根溯源的事,见子打子,光治标,就难治本。
这年头,农民工使用合法冷静的方法拿不到辛苦一年的血汗钱,离过年还有几天,外地的一家老小还指望着这一年结一次的工钱回家买年货,给孩子买新衣服,事实是合法途径拿不到钱,所以农民工才会被迫做些非常规举措。
但事情发生,应该想着要如何解决事情,思考为什么会发生这类事情,而不是简单粗暴的解决人。
讨薪不分恶不恶意,讨的是人家的血汗钱,你老老实实把钱给人家,人家至于冒着生命危险跑到那么高的地方上引人注目吗?
在我看来,能选择用这种方式来讨薪,想必在之前一定做过其他的努力,没有办法走投无路才不得不如此,毕竟能用简单方式维护权益也不至于冒内那个险。
结果权益没得到,反而还被落井下石,本不富裕的情况下更是雪上加霜,这可不是什么正确正义的做法。相反,这样看起来,法律是在保护欠薪者蛮横者,却不是在保护无辜者受害者,也不是要伸张正义,维护公民应有的合法权益。
快过年了,欠的薪该还的也还了,大过年的辛苦一年不易,最后还得不到自己应得的报酬。若说用这种方法讨回自己的薪水属于恶意,那么仗着势力不发薪水故意欠薪欠款又算什么呢?如何正确处理欠薪者,把拖欠的工程款如实支付,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环节。
因为无法得到该有的工程款,过激的讨薪行为而处罚打工人,行为虽不可取,但也是人之常情。一拖再拖的无法支付,我想不是每一个包工头都能承受这个压力的。
很多这种包公头,手底下的工人都是半年一年才发一次工资的,很少有月月结的,一般都是年中、年末,而这些工人家庭就要靠年末一次拿到6个月甚至一年的工资过年。他们家里可能有老人,甚至有要读书月月要生活费的高中生、大学生,花销很大,全年无休还不敢生病,平时甚至要借钱过渡,过年拿到也还要给别人还。
包工头拿不到钱有什么办法?
那些工人也会去催他要钱,试问包工头能怎么办?
不过还是希望讨薪的人不要太冒险了,毕竟钱赚了可以再来,生命就一次,还是得注意安全。
原标题:甘肃一建筑工地包工头爬50米塔吊讨薪被拘!讨薪也要注意方式方法